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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湖(闻堰)全体机关人员学习新《问责办法》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7日 13:41    内容来源:萧山网   

  近日,杭州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以下简称新版《问责办法》),从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的规定。

湘湖(闻堰)全体机关人员学习新《问责办法》

  会议现场

  12月5日,湘湖(闻堰)党工委召开机关学习会,在会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

  党工委书记裘国兴强调,全体机关人员要认真学习《问责办法》,加强自身作风效能建设,提高自身修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纪工委书记张浩明与机关工作人员一起学习了《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并从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及适用、问责实施、结果运用、问责保障等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

  会后,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还将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学习《问责办法》,并贯穿于各项工作中。



作者:  编辑:韩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