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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活动 继续

更新时间:2017年2月16日 8:19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站在“后峰会、前亚运”的重要时期,萧山提出“坚持三大主线、推进三化联动、打造体现世界名城风貌的现代化国际城区”的新一轮发展路径。当前的萧山,正挺立在杭州建设世界名城的潮头,正奔跑在加速前进的最佳跑道上,正站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国际化的关键节点上。

  去年以来,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在全区大力开展“百万市民文明迎嘉宾”活动,通过百万萧山人的文明“接力”,一些不文明行为逐渐消失,文明之风在萧然大地越吹越劲。尤其是斑马线前不争不抢,车辆礼让行人,行人文明过马路,在G20峰会期间全面提升了萧山这座城市的形象。

  斑马线被喻为行人的“生命线”,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每每行驶到斑马线前时,你会主动停下车子,礼让行人吗?如果你是一名路人,又是否会在斑马线前放慢脚步,注意安全?

  确实,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应该说,斑马线前的礼让不仅是车辆的礼让,对于行人来说,也应做到文明出行、文明过马路。

  为全面提升萧山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我区将继续深化“践行文明公约”活动,“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将继续进行提升。其间,我区将在城区主要路口、无红绿灯的斑马线前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将加强执法,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进行示范引领,使斑马线回到它最本质的意义——安全通行。

  接下来,交警部门也将通过路面现场查处及监控非现场抓拍的形式,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不文明出行行为开展集中治理。

  那么,斑马线前不文明礼让,又将面临怎么样的处罚呢?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作者:  编辑:孔赵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