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纵深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更新时间:2017年6月2日 20:55 内容来源:萧山网
萧山网讯 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消防隐患也随之增加。今年6月,又正值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
为进一步夯实街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拓宽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同时坚决有效遏制居住出租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今天下午,蜀山街道召开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会暨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阶段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相关工作,开启安全生产隐患“大扫除”。
会议现场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国平讲话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国平讲话,街道工业副主任张海清主持会议。小微企业法人,各村、社区书记参会。
面向小微企业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面拓宽
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今年6月,蜀山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包括“七个一”重点活动在内的“安全卫生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而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便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全覆盖”行动,织密街道安全生产这张网。
为全方位筑牢安全生产屏障,今年5月,蜀山就引进第三方机构,在辖区规上企业范围内创新实施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今天会议邀请辖区范围内的小微企业法人参会,也意味着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拓宽,纵深推进。
街道工业副主任张海清主持会议
安全专家王正建作专题培训
会上,安全专家王正建首先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了介绍,并结合蜀山实际,从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现实入手,引用大量事例,对在场的小微企业负责人作了安全生产培训。
企业代表发言
杭州萧山兴发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华凌钢结构高强螺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负责人就前阶段街道推进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分享了整改意见和感受。
区安监局副局长戴永水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及时发现并整改一批安全隐患,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筑起一道牢靠的安全防线。”会上,区安监局副局长戴永水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状况,企业如何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三个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再次强调。
戴永水指出,今年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仍不乐观,处罚力度也在加大。企业要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从思想上、管理上、落实上、整改上、手段上抓好落实,真正守护一方平安。
会议室门口放置的三家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前后对比展图
历时两个月
专项整治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
近日各地频发的火灾事故告诉我们,消防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必须时刻预防。
蜀山派出所所长陈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会上,蜀山派出所所长陈钢就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作了专门部署。
会议确定,5月18日-7月15日,蜀山将利用近两个月时间,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消防隐患进行“大扫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整治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等进行逐村、逐户、逐房、逐间排查,在排查过程中,逐一填写《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等,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登记。为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实行排查实名签字制度。
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此次整治行动中,还将逐户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租赁房屋备案登记表、简易平面图、责任书、安全检查记录表、整改抄告单等,各村、社区对存在隐患的出租房屋建立台账,实行问题整改跟踪管理。
对排查中发现不落实整改和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等,一律予以停租、清退。从严执法,营造高压态势推进整治工作。对“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等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经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消防、派出所、城管等部门要依法认真查处,并采取顶格处理,同时实施联动处罚。
此外,蜀山还在各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联合街道党政办、经管科、综治科消安办、派出所、社会事务科、城管科、供电所、供水公司等有关部门,参与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来。为切实发挥这些部门的作用,对每一个部门都进行了责任明确,要求他们严格落实职责,全力助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与会人员
会议最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国平就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再次强调。要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无论是从法律上、经济上,还是从企业发展的角度上来说,安全生产都事关重大,企业要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突出重点,抓好整改落实。关键要解决认识、硬件投入、管理不到位、事故发生后的应对等几大问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要强硬态度,确保整治成效。第三方机构已经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指出,后续关键要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此外各村、社区书记也要高度重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好小微企业、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守土有责,确保企业在蜀山这块土地上平平安安地生存发展。
三类整治重点
(一)出租房屋
1.农民自建,用于出租的房屋;
2.城镇居民住宅,业主本人或通过中介实施分隔后用于出租的房屋;
3.拆迁安置过渡房;
4.出租厂房。
(二)有“三合一”现象的场所(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有合用的场所)
1.厂房:出租的厂房、业主自己使用的厂房;
2.沿街店铺;
3.淘宝电商;
4.人员密集场所:网吧、足浴室、棋牌、KTV等公共娱乐场所。
(三)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除上述二类情况以外,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整治的区域、部位、场所。
出租房安全整治标准
七不租
每个居室人均居住不足4平方米,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不租
分隔搭建居室不租
厨卫或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间不租
违法建筑不租
安装固定防盗窗的不租
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的不租
存在其他治安、消防隐患的不租
六严禁
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材料进行违规搭建
严禁违章建筑住人
严禁违规分隔出租或非居住空间出租住人
严禁超量住人〔每个居室人均居住不得少于4平方米或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严禁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违规出租住人
另外,居住出租房屋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同时,要求房东配备口罩、报警哨、手电筒、逃生绳等设备,出租房有10间及以上或出租床位达10个及以上,要安装视频监控、智能门禁装置,过道、房门要统一安装独立式感烟控测器;居住总人数超过30人的,要集中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同时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作者:记者 洪美娜 通讯员 冯晓晟 编辑:洪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