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阳镇小关于2017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7年6月6日 16:48 内容来源:萧山网
根据萧山区教育局萧教[2017]34号、萧教[2017]41号及浦阳镇人民政府[201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本校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收对象
本地户籍生。
二、年龄要求
一年级新生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类别
第一类:户籍生
浦阳有户籍的新生。
其他类:符合五类条件之一的特殊学生(参照浦阳镇人民政府[2014]8号文件)
镇辅导学校统一招生。
招生顺序:分别按一类、其他类依序招生,一类必招收,其他类根据学额招收。
四、报名要求
第一类:本学区户籍生。报名登记时间 [6月24日,周六] 8:30-16:00。请随带户口本、接种证原件,报名当天要求填写孩子个人信息表,同时学校还将对孩子进行观测面谈。
其他类:镇辅导学校统一招生。(咨询辅导学校闻老师,电话82279559)
五、报名须知
1.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在校前大道两侧有序停放,不得进入校区,确保孩子行走安全。
2.所有进入校园的家长不得吸烟,孩子禁吃零食。
3.本地户籍的新生家长,若有特殊原因当天无法来校报名的,必须提前来电说明,并在之后一周内补报名。
4.不明之处,请咨询本校孙老师,电话 82287301。
(附:浦阳镇人民政府[2014]8号文件)
萧山区浦阳镇中心小学
2017年6月3日
2014年浦阳镇关于教育布局调整工作的补充意见
浦政办[2014]8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杭州市萧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来萧务工人员子女在萧就学管理暂行办法》(萧政办发[2008]138号)、《关于在萧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萧山区中小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萧教[2010]41号)、《关于2014年初中小学招收来萧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工作意见》(萧教[2014]49号)和《浦阳镇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意见》(浦党办[2014]19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浦阳镇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对符合五类条件之一的特殊学生视作本地学生安排到浦阳镇小或浦阳镇中学习,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类、父母在浦阳购买商住房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浦阳镇内购买商住房,并办理好房产证。
2.七证齐全
第二类、父母系人才引进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萧山区人才居住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或留学回国人员。
2.七证齐全
第三类、父母系浦阳镇24强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人事部门出具的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七证齐全
第四类、萧山区百强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1.父母双方或一方系在浦阳的萧山区百强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2.七证齐全
第五类、父母系招商引资企业举办者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浦阳镇投资兴办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或股东资格,且企业属招商引资项目范围的(500万元以上)。
2.七证齐全
具备以上条件的非萧山户籍人员,请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4年8月1日上午8:00到浦阳镇中心辅导学校办理特殊学生入学手续。
本办法由浦阳镇中心辅导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七证要求
浦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附1:七证要求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浦阳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所在村(社区)以上、单位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有主管部门盖章)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及缴纳清单(2013年7月底前办理,且连续缴费)。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7.浙江省籍学生须提供省电子学籍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外省户籍的学生则须提供流出地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不用办理)。
作者: 编辑:张悠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