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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基本内涵

更新时间:2017年1月26日 15:53    内容来源:   

  内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邪教组织作如下界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邪教基本内涵

  邪教的基本特征:

  1、教主崇拜:邪教头子以神佛或“救世主”自居,诱骗信徒对其顶礼膜拜。

  2、精神控制: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对信徒进行“洗脑”,使信徒完全按照邪教头子的说教去想去做。

  3、编造邪说:盗用歪曲宗教教义或科学知识拼凑成所谓的“教规教义”,并编造比较具体的“世界末日”日期、大劫难或灾祸等,蛊惑人心。

  4、聚敛钱财:通过推销编造的图书和所谓的“圣物”、直接要求成员交纳“奉献款”,聚敛大量财富。

  5、秘密结社:以邪教头子为核心建立一套非法组织体系,活动诡秘隐蔽。

  6、危害社会:用极端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邪教基本内涵

  邪教常用的骗人手法有哪些?

  第一,用歪理邪说欺骗人。邪教“教主”要达到敛财、控制成员等目的,首先就要骗人相信,引人崇拜。为此,他们都精心编造一套荒诞离奇的如“末世论”、“劫难说”、“巫神论”、“天国说”等歪理邪说。这是古今中外邪教惯用的谎言。

  第二,用宗教幌子蒙蔽人。在我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邪教组织为给自己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以欺骗群众,逃脱法律制裁,往往要冒用宗教的名义,使其在教义、仪式等方面与宗教有着某些相似之处,以欺骗那些有宗教需求而又缺乏宗教知识的群众,使他们去除戒备,误以为是参加正常的宗教组织或宗教活动,而实际却陷入了邪教的泥沼。

  第三,用治病、免灾诱惑人。邪教往往在老百姓日常最关心的平安、健康等问题上打主意做文章,通常用治病、免灾作为最初的诱饵,鼓吹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消灾避难,治病强身,一年四季“保平安”,从而诱惑群众加入其组织。

  第四,用各种把戏吓唬人。邪教常利用人们对鬼、神等虚构的超自然力量的恐惧心理,先把人吓住,然后又兜售免除恐惧的“法宝”——加入邪教组织。如看相算命、装神弄鬼、蚂蚁写字、白纸显字、玩符谶等一些荒唐可笑的把戏,均是近年来一些邪教在农村惯用的吓唬人的伎俩。

  第五,用小恩小惠笼络人。邪教活动在农村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利用一些群众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看重实惠的现实情况,投其所好,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拉人入伙,培养“效忠”意识。

  第六,用暴力手段胁迫人。一些邪教组织使用暴力强行拉人入伙,并不断胁迫他们继续参加违法活动。为巩固自身势力,邪教组织还对那些脱离组织的“叛徒”和拉拢其成员的“对手”大打出手。

  总之,邪教骗术可谓五花八门,难以尽数。这些阴险、龌龊的手法使不少群众对其真假难辨,上当受骗,不能自拔;在其胁迫下,欲罢不能,走投无路。

 



作者:  编辑:方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