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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店卷款关门消费卡无法使用

更新时间:2017年3月6日 20:54    内容来源:萧山网   

  【原标题】足浴店卷款关门 消费者办卡需谨慎

    【案情回顾】

  自2015年年底开始,陆续有消费者通过12345热线、萧山区长热线、12315系统来电反映在北干街道某一足浴店办理的消费卡,足浴店关门无法使用且联系不到老板,要求退卡退款。

  经查,此足浴店因经营不善而关门但尚有消费卡未结清,同时营业执照尚未注销。市监北干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该足浴店老板,并发函将法律文书寄至其身份登记住所上的地址,要求其配合处理退卡退款。同时2次电话回访所有消费者,对消费卡卡号、银行账号或支付宝账号等进行统计并列好清单。2016年8月24日,该店老板的妻子来北干所配合处理此事。对卡内余额明确的消费者,在确认其银行账号或支付宝账号后,当场退钱退款并做好转账截屏,以确定款项是否到位;对于部分记不清具体消费卡内余额数目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调解,在两方都认可的情况下进行退款事宜。共为22位消费者追回卡内余额计14401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  编辑:姚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