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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定向降准,浙江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迎利好

更新时间:2019年5月10日 19:46    内容来源:浙江日报   

  中国人民银行5月6日发布消息称,决定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档次的存款准备金率,该档次目前为8%。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这将给浙江省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带来怎样的利好?

  省内一家县域农商行负责人算了一笔账,目前该行按照11%的存款准备金率需缴存28.84亿元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享受8%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后,仅需缴存20.98亿元,至少可以释放7.86亿元的长期资金,将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从浙江省农信联社获悉,预计全省县域农商行基本可享受本次降准政策。据了解,2018年浙江农信服务小微企业92.28万户,贷款余额达8150.64亿元,服务民营企业62万户,贷款余额8067亿元。省农信联社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可有效增加浙江农信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来源,对促进浙江农信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档次的存款准备金率,该档次目前为8%。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从降准对象看,仅针对在本县经营的或跨县经营但规模在100亿元以下的农商行,这在之前的定向降准操作中是少见的;从资金用途看,对释放的约2800亿元资金,要求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作者: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