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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国务院又出税收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18年6月28日 10:27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会议明确,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措施:

  一是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完善考核机制,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是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三是禁止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

  四是支持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鼓励未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银行增设社区、小微支行。

  五是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押品范围。



作者: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