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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非儿戏,企业要慎重

更新时间:2015年5月12日 9:21    内容来源: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颜群炜律师   

案例回顾

  甲企业主与乙企业主系朋友,甲企业主为面子和认为担保没啥大事而乙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乙企业无法偿还银行贷款,于是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现法院已经准备拍卖甲企业的资产以偿还银行的贷款。

  所以说,担保非儿戏,企业要慎重。

律师点评

  那么已经提供了担保并且已经履行了担保义务了,咋办呢?

  可以行使追偿权,向贷款人或者其他的共同担保人追偿;

  在担保前要求贷款人提供反担保人,一但履行了担保义务,还可向反担保人提出追偿。



作者:  编辑: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