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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金融机构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更新时间:2020年6月11日 12:26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本月,我区金融机构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近日,浙江银保监局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本次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以6月为集中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旨在通过多层面的宣传活动,揭示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教育群众自觉远离涉非风险,及时劝导身边人不要参与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加强风险提示 普及金融知识

  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即(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萧山监管组希望我区金融机构在本次活动中,发挥行业优势,面向广大金融消费者积极普及金融知识,包括银行业保险业基本知识、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理念、向正规金融机构查询的渠道和方法等,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

  同时,我区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警示教育。一要做好风险提示,对相关金融产品要客观真实揭示风险。销售投资类金融产品时,严格风险提示流程。消费者转账汇款及时提示欺诈风险。二要加强案例警示。收集宣传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公告常见、新型诈骗手段。三要筑牢涉非风险传染火墙。严把准入关口,防止“涉非”风险通过股权投资、业务受理等方式向持牌金融机构传染。强化员工行为教育管理,坚决防止从业人员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

  我区金融机构也要引导正确维权,宣传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客服电话,在网站、App等提供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客户诉求,引导社会公众依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宣传成效

  宣传月期间,我区金融机构纷纷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多种形式活动。近日,中国工商银行萧山分行本着支付为民的理念,积极开展企业账户专项治理工作,全力守护百姓“钱袋子”。企业银行对公账户本是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工具,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对公账户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当前已经形成了成熟的黑产链条,能够通过专业化的运作规避银行监控。新形势下的账户管理,已经不能简单复制过往割裂式、条线化对公开户审核模式,需要联防共管,重塑账户管理架构,才能真正筑牢风险防线。

  该行成立以行领导为组长,运行管理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网络金融部)、内控合规部(纪委办公室)、办公室和各支行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各部门确定账户治理工作以及账户全流程各环节管理中的职责,梳理风险账户特征以及单位结算账户尽职调查管理要求,抓好开户受理审核、账户存续期间管理,加强中介合作管理、账户网银限额管理。

  同时,我区不少银行还通过在营业网点的醒目位置张贴防范非法集资海报,悬挂条幅或播放电子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也有银行制作投放宣传资料,确保群众可随时取阅相关宣传折页,持续在手机银行App启动页或首页、转账汇款页面等提示非法集资风险等。

  金融监管部门也要求我区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培训,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纳入员工必知必会内容,组织每名从业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防范非法集资法律政策或监管制度的线上培训,切实防范银行保险机构内部非法集资风险。



作者: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