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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批、八项任务,低效企业要实施分类帮扶改造提升

更新时间:2019年5月8日 21:37    内容来源:浙江省经信厅   

  省亩均办近日印发了《分类帮扶制造业领域低效企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了分类帮扶制造业领域低效企业改造提升的主要目标、“五个一批”的基本路径以及8大主要任务。现在,就跟小信一起来围观这份重磅文件吧!

  主要目标

  2019年,完成5000家低效企业亩均税收提升到1万元以上或依法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亩,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112万元/亩;

  到2020年,实现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基本市场化出清,区域“亩均效益”达到全国领先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2万元/亩,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12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争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基本路径

  1.帮扶提升一批。针对不同类型和不同原因,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多措并举帮助低效企业开展“瘦身强体”,尽快达标提质。

  2.兼并重组一批。鼓励主业突出的优质企业,重点对同行业的低效企业开展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盘活有效资产。支持符合条件的低效企业联合重组,入园集聚提升。

  3.倒逼规范一批。依据“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依法依规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用地、用能、用水、排污以及金融、财政等政策,倒逼低效企业规范提升。

  4.合作转移一批。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引导低效企业对外合作和有序转移,通过产业链、价值链合作,优化产能布局。

  5.依法关停一批。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坚决关停不符合环保、安全、节能等强制性标准,且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低效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摸底。以县(市、区)为主体,以近3年亩均税收均低于1万元的制造业领域企业为重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社会公益类企业除外),结合“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梳理确定辖区内低效企业名单,摸清低效企业基本情况,逐个企业调查了解是否存在需政府帮扶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不达标等问题,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淘汰或其他政策性限制发展项目等。各地可结合实际,提高低效企业标准。

  2.实施精准帮扶。各地要结合“三服务”活动,组织专门力量对低效企业开展“一对一”面谈沟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团队作用,分行业开展入企调研,帮助低效企业找出“病因”,对症施策。梳理一批成长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但暂时存在困难的低效企业,收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人才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订解决方案,分级分类抓好难题破解。对生产经营正常、但实缴税收明显不合理的低效企业,开展税收定向评估辅导,通过柔性税收管理,引导低效企业进行自我评估和纠正。

  3.助推提升发展。各地要组织低效企业开展“瘦身强体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低效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进企业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鼓励企业开发和引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加强标准化、质量和品牌建设,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亩均效益。

  4.推动兼并重组。积极组织对接活动,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亩均效益”A档企业兼并重组低效企业;鼓励有一定市场和品牌基础,但规模小、负担重的低效企业,通过股权优化、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规模化发展水平。

  5.加快整合入园。高效利用存量空间资源,发挥各类园区(平台)的集聚作用,整合一批有潜质的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管理的低效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支持园区(平台)为企业提供政务代办、政策法律咨询、人才招聘、展览展示等公共服务,引进专业机构开展财务代理、人才培训、融资担保、知识产权、研发设计、安全生产、标准化检验检测等服务。

  6.鼓励合作转移。鼓励各地积极对接“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战略及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等区域产能合作转移对接活动。通过合作经营等形式共建境外、省外浙江产业转移合作园、境外加工制造、资源利用和商贸物流基地等,有序引导因环境容量等因素不适合继续留在当地发展的企业“抱团”有序转移。

  7.依法依规整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产业政策,加强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依法依规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和违法产能。依法整治无证无照、偷逃税收、超标排放以及有重大事故隐患等“低散乱”企业,倒逼经整治仍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企业有序退出。加强府院联动,建立完善预重整机制,加快处置“僵尸企业”。

  8.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按照有利于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结合“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合理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动态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建库和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通过规划调整、分割转让、协商收回、实施流转、协议置换、退二优二、退二进三、收购储备等方式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低效企业地块尽快改造提升。建立低效企业地块司法拍卖府院联动机制,强化产业规划引导,加强源头管理,避免拍卖地块二次低效。

  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作,研究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好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做好工作进展情况跟踪调研。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各市、县(市、区)政府是本地区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出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规划、土地、能源、环保、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的相互衔接,增强政策合力。同一设区市范围内的低效企业兼并重组,可以合并被兼并重组低效企业的用水、用能和排污总量。在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兼并重组低效企业后通过“产业上楼”、开发多层地下空间等新建、扩建工业厂房,且用于自身生产的,经批准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但建成后转让的除外。各级财政要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作。鼓励先试先行,支持桐庐县、乐清市、长兴县、东阳市、龙游县开展低效企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

  加强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企业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妥善处置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支持有条件的法院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为实施低效企业市场化破产创造条件。

  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围绕企业改造提升的核心环节和主要瓶颈,以“最多跑一次”理念聚焦问题、破解难题。优化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涉企有关数据交换共享机制,迭代升级全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建立低效企业“一企一档”,加强运行监测预警和跟踪服务。

  强化考评交流。将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作纳入“亩均论英雄”改革年度考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地改造提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推广“提升亩均效益十法”,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宣传和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作者: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