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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税务局落实2019减税降费“不打折” 至今办理小微企业退税近千万元

更新时间:2019年3月22日 12:58    内容来源:萧山日报   

  自减税降费退税工作开展落实以来,本着“应享尽享、应退尽退”的原则,萧山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点对点联系核实退税信息,想方设法联系每一位纳税人退税,为的就是尽早让纳税人的税收红包落袋,全面享受税收优惠获得感。“真没想到税务干部会主动打电话提醒我办理退税!”这是打电话时听纳税人讲的最多的一句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9〕13号),这些群体可以享受以下几项普惠性政策。

  一是小规模纳税人方面——免税标准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减征6项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浙江省按50%享受)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的优惠政策。

  二是小型微利企业方面——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放大,加大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放宽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标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是创投企业方面——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适用标准,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

  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是2019减税降费“先手棋”,彰显普惠性减税、实质性减税。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办理小微退税1.3万户,退税金额突破920.32万元,户均707.94元。此次退税金额虽不大,但涉及面广。下阶段,区税务局将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更大规模减税的部署,做好从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的相关工作,继续深化简政减税降费,优化公平营商环境。



作者: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