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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减负政策32条解读【第七篇】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28日 16:30    内容来源:   

  杭州市公布了《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将惠及企业发展的多个方面,如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财务成本以及生产要素成本等。经初步测算,这一揽子为企业减负的新政,惠企金额将达270亿元。

  今天将和大家讲讲第五章——“着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落实电价调整政策

  从2016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下调4.47分;对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各区、县(市)实施差别电价后增加的电费收入用于推动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主协调确定电价。

  降低用气价格

  从2015年11月20日起,杭州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4.64元下降为3.86元。2015—2017年期间,对杭州市区实施燃煤(重油)锅(窑)炉煤改气、油改气的企业,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控制在省级门站价+0.6元/立方米以内。对列入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企业执行每立方米降低0.3元的优惠差别气价政策。

  解读君:降低生产成本,为企业谋福利。水电费的调降,以降低下游企业用气成本,进一步理顺定价机制,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作者:  编辑:方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