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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如何合法的解除员工?

更新时间:2016年5月12日 17:28    内容来源: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案情回顾】

  甲公司系一家外资企业,该公司有一名叫做王某的焊工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故该公司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在收到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书以后,就以甲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初步审查,即认定劳动者的行为并不严重,不足以导致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进而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仲裁裁决书下达以后,公司不服该裁决,并委托本律师代理此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体会:律师接到此案以后,感觉颇为棘手。一方面,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不论在是劳动仲裁阶段还是在法院阶段,偏袒劳动者,保护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另一方面,本案已经由劳动仲裁做出了裁决,会在一审法院审判时给法官一定的影响。因此,想在法院阶段能打赢这场官司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律师拿到全部的案卷资料,仔细分析案件的代理思路。公司要解除一名员工,一定要有合法的依据。包括法律依据---即公司合法有效并向员工告知的规章制度;也包括事实依据----即员工的行为是怎样的,是否已经触犯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首先,律师发现公司有一套叫做《管理标准》的规章制度。该《管理标准》的制定程序合法,在制定过程中已经经过与全体员工讨论,同时也与工会进行了磋商,在整个制定程序上完全合乎法律的规定。此外,该《管理标准》在制定以后及时向员工进行了告知。所有的员工包括王某自己也在规章制度中进行了签字确认。因此,该《管理标准》应该对王某适用。

  其次,律师通过公司的视频监控看到,王某在上班时间多次串岗到铣工岗位,上班时间还有跷二郎腿等不雅动作。同时,存在多次无故旷工的情形。因此,王某的行为触犯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最后,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依法撤消了原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认定本案中公司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系合法解除,最终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实践指导:

  公司应当制定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并应将这些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员工进行告知,并督促员工在规章制度中签字确认。对于一些表现不好的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注意采集其违规违纪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的证据。以应对有可能发生的劳动用工风险。



作者:  编辑: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