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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头陈社区一拆迁户的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

更新时间:2015年4月20日 14:41    内容来源:萧山网   

湖头陈社区一拆迁户的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

拆除现场

湖头陈社区一拆迁户的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

拆除现场

湖头陈社区一拆迁户的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

拆除现场

湖头陈社区一拆迁户的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

拆除现场

  萧山网讯 今天下午,城厢街道湖头陈社区陈某某(户)的房屋被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过程整体平稳有序。

  城中村整体改造是一项顺民意、得人心的工程,既改善了城市环境,又提升了居民生活品质。陈某某(户)位于湖头陈社区城中村整体改造项目范围内,自征迁工作启动以来,街道、社区及有关部门二十多次上门,与陈某某(户)沟通、解释政策,并将有关补偿资金落实到位,还为其安排了过渡用房,但陈某某(户)一直拒绝签约。

  为确保湖头陈社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全面顺利完成,同时维护拆迁政策的公平性,2014年3月13日,拆迁人城厢街道办事处向国土萧山分局提出行政裁决申请。2014年4月24日,国土萧山分局作出《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裁决陈某某户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搬迁。因陈某某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到期又未自动履行裁决决定,国土萧山分局遂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陈某某(户)房屋予以强制搬迁。经审查,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3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对陈某某(户)坐落在城厢街道湖头陈社区的房屋进行强制搬迁,并交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4月20日下午,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陈某某(户)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



作者:记者 洪美娜 赵麟溢 通讯员 谭小锋  编辑:洪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