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实施治堵工作以来,在各相关部门及广大市民的积极努力下,地铁P+R停车场、市心路公交专用道、城区主干道禁左、市心路整治工程、通惠路整治工程等一大波治堵工程先后实施,大大改善了我区的交通通行能力,方便了市民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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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两治一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年6月29日 16:36    内容来源:区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萧山区“两治一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杭州市萧山区“两治一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管理水平,筑牢安全底线,净化道路环境,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护航G20杭州峰会,根据杭州市“两治一整”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两治一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整治办〔2016〕1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治理“黑车”、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两治一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精确打击,宣管并重、从严执法,部门联动、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舆论、打击等手段,整合部门执法力量,从严从重打击处理车辆超限超载、“黑车”以及交通乱象,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清除交通乱象,保障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保障人民群众行车、行路、乘车安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G20峰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两治一整”专项行动,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农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以下简称区整治办),负责日常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孙世祥兼任区整治办主任,区交通运输局步苏琴、区住建局项永祥、区城市管理局董国明兼任区整治办副主任,抽调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运管、路政)、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等单位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办公点设在区人武部(区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点)。

  三、整治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8月2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天候全时段实施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联合整治小组,每日常态开展联合整治;区整治办每周牵头开展1次全区集中统一行动,强化整治声势。集中整治行动后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转入常态化管理。

  四、整治重点和范围

  从严治理城市主干道(含快速路、高架、桥梁、隧道)以及相连接公路的工程运输车、重型货车、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闯禁行为。

  从严治理湘湖风景区、钱江世纪城、“四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首末站、地铁站)以及党政机关、医院、商业中心周边黄鱼车、无证出租车等黑车非法营运、非法拉客以及公路客运车辆站外非法组客行为。

  从严整治城市道路上电动自行车乱骑行,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乱鸣号、乱掉头左转、闯禁,驾驶机动车打手机,以及公路10项重点违法等8大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五、明确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运用各类媒体和各种宣传载体,策划全方位、多层面的专题宣传报道工作,并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为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区公安分局:负责落实区整治办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根据行动推进情况制定细化方案,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实施;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8大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交通文明宣传活动;强化对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整治现场阻碍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或者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站外扰乱交通运输市场正常运营秩序的非法行为;查处倒卖车票、强行拉客等治安违法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对行驶公路及收费公路进出口货运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运输的引导至就近的检查站称重、卸载并从严处罚;查处涉及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出租车客运等行业的非法营运及违规经营行为;组织排摸非法客运售票营运点,督促客运简易站做好人防、技防、物防的整改,依法查处并处理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移交的非法营运及违规经营车辆;对涉及车辆非法上路及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动员宣传教育。

  区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职责范围内的建设(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证照齐全的运输单位;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对多次违法的施工、运输单位作出联动处罚;开展针对性动员宣传教育。

  区发改局:负责督促物流企业及散装水泥行业落实货运车辆安全运输源头管理;开展针对性动员宣传教育。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城市范围内无有效渣土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有准运证未实行密闭化运输、车辆密闭不严密抛洒滴漏(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覆盖不严密导致遗撒)等行为的查处;依法查处超限车辆未经批准在城市桥梁、高架道路运输渣土等行为;配合运管部门依法查处在城市建成区非法客运票点灯箱广告、私自乱搭行为;开展针对性动员宣传教育。

  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源头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无资质企业运输的行为依法查处。

  区邮政管理局:负责督促邮政快递行业落实货运车辆安全运输源头管理;开展针对性动员宣传教育。

  区农水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专项活动;加强对拖拉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传递移交的拖拉机驾驶人和车辆的证件信息做好合法性核查。

  各镇、街道、场、平台: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货运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从严查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及非法改装车辆和“黑车”营运;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积极组织社区干部、企事业单位的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文明劝导。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按照职责落实相关工作。

  六、整治措施

  (一)强化源头监管,筑牢管理防线。各单位要上门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宣传动员会,对货运车辆依法通行、运输等相关规定,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告知,确保到人、到车、到单位。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安监、城管等部门,梳理排查货车闯禁、超载超限违法多发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上门督查签订责任状,督促企业落实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城管等治超、渣土车联合整治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重点整治非法改装车辆、货物源头装载、营运驾驶员管理等关键环节,落实车辆生产改装、车辆销售、注册登记、货运市场准入和货物装载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道路上的电子显示屏、工地围挡等信息发布载体,做好道路货车禁行、杜绝超载超限等宣传发布和告知。

  (二)强化精确打击,落实严管重罚。各单位要坚持情报先导,加强数据研判,掌握违法车辆出行规律,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实施精确打击。要加强法律政策的研究,建立部门间案件移送处理工作机制,用足法律武器,强化执法手段,坚持零容忍,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从重从严打击“两治一整”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道路运输企业实施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证件。公安交警部门在调查、处理货车的违法行为时,要严格落实“六个严查”、“十个严惩”,对进入交通违法排行榜的上榜货运企业严格实施停办通行证措施,对企业和企业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对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协同其他部门督促企业落实解聘或调离岗位,对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也要坚持顶格处理,从重处罚。公安交警、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接,落实农用车辆的通行告知,核查驾驶人、车辆证件合法性,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提高其违法成本。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要组成常态联合执法小组,定期对城市主干道(快速路、高架、桥梁、隧道)闯禁、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实施“一站式”查处,对造成危害后果或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责任者行政、刑事责任。

  (三)强化制度落实,保障客运安全。加强非法营运“黑车”集中整治,有效遏制客运票点违规经营、班车站外组客、“黄牛”非法拉客等行为。从事代售、代订汽车票业务的客运票点必须实行电脑联网实名制售票,区市场监管局对未实行电脑联网实名制售票点(简易站点)要责令限期整改,对2016年8月1日前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区交通运输局要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过境公路客运班车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督促客运企业规范经营,进入杭州的客运班车必须实行点对点运输,杜绝站外上下客;途经杭州的客运车辆,无经核准站的一律不得进入杭州市区(绕城高速以内);要加大对客运简易站的整改力度,要督促简易站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道路客运站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人防、技防、物防等开展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简易站依法予以取缔。交通运管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重点区域、时段的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以点上守与线上巡相结合的方式,对扰乱交通运输市场正常运营秩序的非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公安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属地政府及运管、城管、工商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开展辖区站外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对阻碍执法及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倒卖车票、强行拉客等治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集中整治期间,要成立交通运管、城管执法、公安交警联合整治小组,每日9时至17时,对景区、客运站、火车站、地铁站、公交站等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站外组客)、违法停车开展整治。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单位要围绕整治重点,构建联合整治协作机制,开展多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共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6月30日起至集中整治结束,除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常态执法管理外,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城管执法等三个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联合整治小组,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货运车辆闯禁超载超限联合整治行动;每周的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各部门要全员上路开展整治(方案另行制定下发)。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通报传递制度,对整治期间查处的货运车辆违法,填写《全区“两治一整”现场查处货运车辆信息上报表》(见附件,联合执法时,由公安交警统一填写),在每日10时前将前一天的信息报区整治办,区整治办收集后,以任务交办单方式交办给相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反馈办理结果。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

  (五)强化宣传报道,大造舆论声势。区委宣传部要牵头召开全区“两治一整”新闻发布会,通过图文并茂、鲜明直观的形式,在各种宣传媒体、载体上对严重超限超载、“黑车”以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进行全方位舆论引导,为整治工作宣传造势。要组织媒体记者连线报道、随警行动,广泛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压力。要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形成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7月10日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安监局、区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要分别召开货运企业、建设(施工)单位、物流企业、渣土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散装水泥企业、邮政快递企业的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将会议信息报送区整治办。

  (六)强化综合保障,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加强一线执法保障,落实好拖车、涉案车辆停放地点;涉及桥梁、隧道的监控统一接入交警监控系统;对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投诉、信访问题,要统一答复口径。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化解矛盾,注重堵疏结合。要强化分析评估,提前制定各项应急工作预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落实常态管理和长效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区“两治一整”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其作为峰会安保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落地有效。

  (二)加强信息专报。各成员单位将“两治一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7月5日下班前报区整治办(区整治办联系人:胡勇刚;联系电话:83862611;报送邮箱:3164334520@qq.com);要密切掌握工作动态,每日报送整治信息情况;全区整治行动结束后次日10时前,上报一周整治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月度小结。区整治办要建立信息专报制,及时收集总结各地各部门做法、经验,上报区委、区政府和杭州市整治办。各单位要于8月26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区整治办。

  (三)严格考核奖惩。整治期间,区整治办要牵头开展督导检查,查找问题、对症下药,强化通报整改。同时要定期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区考评办、区安委办,加大专项检查、考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以书面形式给予通报、抄告,考核结果与考评、表彰挂钩。对因超限超载等引发人员死亡或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区政府牵头,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和源头追究。



作者:  编辑:葛佳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