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实施治堵工作以来,在各相关部门及广大市民的积极努力下,地铁P+R停车场、市心路公交专用道、城区主干道禁左、市心路整治工程、通惠路整治工程等一大波治堵工程先后实施,大大改善了我区的交通通行能力,方便了市民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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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年1月3日 14:27    内容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3〕2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3年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城市交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各级党委、政府民生工作的着力点。近年来,因城市交通拥堵带来的问题日趋严重,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十分必要和紧迫。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顺应民声的重大决策,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是2013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的首件实事。各级、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好保障城市道路畅通的职责,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便捷、通畅、绿色的城市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制度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法律手段,实施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完善“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2013年是全面实施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的第一年,要按照“首战即决战,当年见成效”的工作要求,确保实现全省主要城市公交分担率平均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新增公共自行车数量比上年增量翻一番以上,新增专用停车位数量比上年增量翻一番,新增地下空间停车位数量比上年增量翻一番。

  三、重点措施

  (一)优公交,缓解行车难。要把公交优先作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龙头,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用完善的公交系统更多地替代私车出行。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为原则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评估,及时启动编制或修订完善。一要完善交通设施。加快城市轨道、道路、枢纽站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打通卡口、接通断头、连通环线,排出一批急建项目。各市应于今年一季度公布本区域第一批拥堵现象严重、瓶颈现象突出的城市主干线出入口、断头路、干支道路衔接点等拥堵节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予以解决。二要增加公交运力。开展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各市要结合治理拥堵工作目标制订国家公交都市或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重点改进一批存在乘车难问题的重点公交线路或重点地区(小区),提高公交服务能力。各市今年公交车辆总量要增长10%,全省新增公交线路150条,主要道路增设公交专用道190公里,公共自行车新增5.9万辆。三要提高公交分担率。通过提高运输能力、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今年杭州、宁波、温州三个城市主城区公交分担率平均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其他城市主城区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二)增车位,缓解停车难。各市对停车问题突出的商场、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采取立体开发和地下空间开发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积极予以解决。要严格按标准建设新建小区和商业设施配套停车位,加快建设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有计划地在城市周边及重要功能区建设一批大型停车场和驻车换乘中心。要盘活现有停车资源,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各市可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认真清理停车设施(包括地下空间)挪用、占用现象。要加快立体停车库(场)建设,利用城市广场、绿地、公园、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今年全省地下空间开发量2000万平方米,其中1000万平方米要用于地下停车位建设。要逐步减少路边占道停车,今年全省要减少10%的路边划线停车位,还道于行车。

  (三)严管理,整治交通秩序。一要突出重点路段整治。确定全省第一批68条群众反映强烈、拥堵问题最为突出的重点道路,开展重点整治,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具体路段和治理目标,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二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围绕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针对性开展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违法停车、车辆和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提高机动车驾驶员、骑车人和行人的守法率。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管控率”,增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能力,尽可能减少交通事故对通行的影响。三要优化城市交通流组织。全面推广循环交通组织方式,适当增加单向循环交通线路,科学渠化交叉路口,合理设置潮汐车道、禁左路口,优化信号灯配时,加快智能交通建设,努力提高既有道路通行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浙江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建设厅主要负责人、省公安厅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县(市、区)政府是本区域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责任主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共同协作,集中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力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取得实效。各市人民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完善2013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省政府根据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目标,向各市下达具体年度工作任务书,实行每月通报、每季例会、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相挂钩。对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不力的市、县(市、区),将采取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及组织处理等措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订相关监督考核办法。

  (四)加大政策支持。各市要因地制宜研究支持公交优先发展、加强交通需求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加大公交车辆、站点建设、地下空间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交通管理、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五)广泛宣传教育。要把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素质,积极引导交通消费方式转变,引导低碳出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订宣传总方案,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省市联动宣传,加强专题宣传、典型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要精心设计载体,广泛开展交通文明教育活动,使遵守交规、文明出行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共同打赢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这场硬仗。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1日



作者:  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