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更新时间:2014年1月3日 14:27 内容来源:
关于建立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市治堵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进展情况,根据省治堵办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建立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及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1、市治堵办(市建委)负责我市治堵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统一向省治堵办和省建设厅报送。
2、办公室主要成员单位为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以下简称主要成员单位),其中市建委具体负责快速路网、主次干道、支小路、停车场(库)及地下空间开发的工作动态、半月报、月报、宣传简报等信息报送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公交优先工作动态、半月报、月报、宣传简报等信息报送工作;市公安局交警局具体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动态、半月报、月报、宣传简报等信息报送工作。
3、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所在地治堵工作动态、宣传简报等信息报送工作。
4、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外)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及治堵的工作动态、宣传简报等信息报送工作。
二、信息内容及时限
1、工作信息动态、简报要求。
治堵办主要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求要求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工作动态信息1-2条,每月25日前报送简报1次。其他成员单位,工作动态信息原则上每月至少报送1条,如有关治堵方面的工作动态信息和宣传简报,可及时报送。
2、半月报、月报要求。
治堵办主要成员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地铁集团及两区(萧山区、余杭区)、五县(市)政府填报治堵工作半月报、月报表。半月报每半月报送一次,报送时间为每月11日、23日;月报每月报送一次,报送时间为每月23日。(半月报和月报表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切实提高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报送的信息内容要做到情况真实、数据准确、主题突出、及时快速、简明扼要。
2、信息报送工作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治堵办备案。
3、信息报送制度将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4、信息报送制度自2013年4月20日起实施。
5、报表请各单位加盖公章后传真并电子邮件发送至市治堵办(传真:0571-87130605,邮箱:2801879439@qq.com)。
附件:1、治堵任务分解统计表目录
2、杭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月报表及半月报
杭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作者: 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