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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将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实行分类补助

更新时间:2015年7月28日 14:58    内容来源:萧山日报—萧山网   

  记者昨日从区民政局了解到,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区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精神,我区将对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实行分类补助。

  今年,我区启动了针对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相关救助工作,区民政局与相关部门、从事老兵救助工作的社会组织联系,在社会组织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组织摸底调查,并了解调查相关老兵的家庭和生活状况。

  截至今年7月,共搜集了符合补助条件的萧山籍原国民党军队抗战老兵对象16名,现已登记造册。

  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16名老兵年龄都已八九十岁且情况较为复杂,他们的生活境况也不尽相同。

  据了解,经老兵本人申请,所在村(社区)、镇街调查、初审,区级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困难程度,根据政策规定,拟对户籍在萧山、本人收入较低、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参照我区抗战时期入伍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给予分类生活困难补助保障,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

  补助标准为——

  一、对属于低保困难家庭的抗战老兵:参照抗战时期入伍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全额补助。

  二、对其他非低保困难家庭的抗战老兵:

  1.本人收入低于低保的,参照抗战时期入伍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与低保标准差额,进行补助。

  2.本人收入高于低保、低于抗战时期入伍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的,参照抗战时期入伍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与其收入的差额进行补助。

  3.本人收入超过抗战时期入伍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的,则不给予补助。

  当然,具体到每个人的补助金额,将根据个人的收入情况而定,并适时进行调整。这些老兵的名单将在7月下旬的《萧山日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25日—31日。相应的补助金从公示结束的次月起,每季度末通过社会化形式发到老兵手里。

  得知“萧山将对生活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实行分类补助”的消息后,有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家属感叹,这笔救助金很重要,它不仅让老人们获得生活上的帮助,更能获得精神上的抚慰。



作者:  编辑:洪玲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