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截至2020年2月3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0438例(黑龙江省核减2例),现有重症病例2788例,累计死亡病例42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32例,现有疑似病例2321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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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更新时间:2020年2月4日 12:5    内容来源: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保卫战,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十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一律实行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驶入萧山各卡点的非浙A牌照车辆、非萧山籍人员做好劝返工作。公交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全面停运。

  2.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村庄、小区出入口数量,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村庄、小区,本村、本小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不得进出。

  3.一律暂停房屋出租。所有出租户(房东)、中介机构暂停出租业务。已有房屋出租的,出租户(房东)必须明确告知未返萧的承租人暂时不能返回萧山。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4.一律实行主动报告制度。凡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本人须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所有市外返萧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温州,台州温岭、黄岩,下同)旅居史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镇街、村(社区)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督落实。

  5.一律禁止集聚性活动。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6.一律禁止提前开(复)工、开市。除经批准同意的应急保障需要的企业和涉及民生领域的市场外,区内其他企业、市场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复)工、开市。违规提前开(复)工、开市的,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7.一律关闭非必需公共场所。关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封闭式旅游景点。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杀菌,进入人员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行业全面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8.一律严管商住楼宇。对重点地区人员开展地毯式“扫楼”排摸,设卡设岗实施单一出入口24小时管控,人员凭身份证进入并测体温。中央空调全部停运,楼宇非必需公共空间禁止开放,企业内部食堂全部停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封闭整幢楼宇。

  9.一律严处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10.一律不得随意外出。严格执行“全民不出门”行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并严格做好防护,其余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严禁居家医学观察对象未经审批外出,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劝导村(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作者:  编辑:杜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