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萧山分局致全区参保人员书
更新时间:2020年1月29日 18:2 内容来源:萧山医保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要求,针对历年春节假期后医保窗口会迎来群众办事高峰的情况,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特向全区参保人员告知如下:
一、明确医保医疗费报销业务有效期。2019 年开具的医疗发票可以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2020 年开具的医疗发票可以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到杭州市各医保办事窗口(包括主城区、余杭区、富阳区医保办事窗口)报销。建议参保人员尽可能选择疫情控制后前往办理。
二、医保备案类及参保类事项尽量选择“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为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鉴于目前医保服务事项已多数下沉至镇街及农商银行支行网点,请办事群众尽量前往属地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农商银行支行网点办理。同时,办事群众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杭州办事服务APP、支付宝等网上办事平台进行在线咨询及办理。其中需要办理规定病种备案、转诊转院备案的参保人员还可以通过三级医院把关确认后在医院端直接办理。
三、萧山区医保中心本部及市民中心、临浦办事处、瓜沥办事处医保窗口将于2月3日正常上班。参保人员前往医保窗口办理业务的,请做好自我防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局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四、参保人员遇政策和业务办理问题的,可致电萧山区医保中心咨询,咨询电话:82657090、82657909。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萧山分局
2020年1月29日
作者: 编辑:邱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