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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装修垃圾 被监控拍个正着

更新时间:2016年10月19日 9:31    内容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近日,城管开发区中队接到市民投诉,称有人在蒙正路旁偷倒装修垃圾。

  接到投诉电话后,城管开发区中队执法队员王宁提起执法包,快速发动院子里的皮卡车赶往现场。

  远处横亘在路面上的白色物体渐渐明显了起来,蒙正路是通往杭州东郊监狱一条相对僻静的道路,要不是有熟悉路况的人指引,是很难找到这个偷倒地点的。

  王宁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一袋袋用白色编织袋盛装的装修垃圾,到底是谁偷倒的?

  王宁把车开到距离白色垃圾堆3米左右的位置靠边停下后,从执法包里拿出相机,在现场取了证。

  “我注意到,偷倒装修垃圾的附近刚好有个监控摄像头,或许你们从那能找到点线索。”回想起投诉人说的这番话,王宁一阵欣喜,要知道,这些年来有太多的偷倒案,可等到执法队员赶到现场,眼前只有一堆垃圾,难找到任何能指向偷倒者的线索。

  令人高兴的消息很快传来,在与交警部门联系并调看监控后,城管队员从中发现了嫌疑车辆的信息,并很快锁定了偷倒者。

  找到当事人张某后,城管执法队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张某清运偷倒的装修垃圾,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对于装修垃圾的清运,《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装饰、装修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运送装修垃圾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违反规定未将装修垃圾运至指定堆放、消纳场所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改正,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除了上述处罚,执法部门还可以暂扣违法当事人的运输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在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理并承担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场所的费用后,再由执法部门发还运输工具。



作者:记者 项亚琼 通讯员 来晓伟 周纹博  编辑:陈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