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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毅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更新时间:2015年1月8日 9:31    内容来源: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2014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员论坛举办之际,我代表中央党校校委,代表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向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是2009年由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创办的,每年12月底在中央党校召开。在“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2009”开幕之际,习近平同志曾发来贺信,希望在中央党校主管下,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研究事业的助推器作用和联系团结党校系统以及全国理论工作者的纽带作用,并希望把中国马克思主义论坛办成发表马克思主义研究新成果,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有影响力的平台,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出新贡献。

  遵照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党校校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的同志精心组织,围绕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总主题,一年一个分主题,先后成功举办了五届论坛,进行了三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优秀成果奖颁奖,在理论界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本届论坛是第六届,论坛的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理念与路径”,由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和中央党校培训部共同主办。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依托中央党校学员资源优势,整合教与学两种资源,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来自实践第一线的干部学员同台演讲,社科界高端智力资源与党政干部学员实践经验相互碰撞,一定会大大深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一定会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

  下面,我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谈一些认识,与同志们交流。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中央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接过历史的接力棒,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励精图治、攻坚克难,政治上坚定不移,经济上稳中求进,改革上全面深化,民生上更加贴心,外交上纵横捭阖,治军上敢于亮剑,反腐上重拳出击,治党上更加从严,带领党和人民打开了改革发展新局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新进展,得到全党全国人民衷心拥护和国际社会普遍赞誉。

  当前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考验之大前所未有。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这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更是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谋划。

   法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规划本国事业发展时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最优选项。法治取代人治,是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文明进步的动力。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一个国家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废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法治既有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显功效”,也有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的“潜功效”。法治的“潜功效”发挥得越好,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就越稳固、效果就越持久。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大国,面对利益多层、价值多元的社会,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站在历史高度,发挥法治固根本、利长远的优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法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党中央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我国国体政体、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长期发展的结果。这条法治道路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这片土壤。如果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别国的制度模式,就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而且还会因水土不服造成严重后果。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五个方面的原则,这是对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内涵的具体化。其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核心所在。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是区分中国法治道路和西方法治模式的分水岭。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所拥有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理论优势,这一切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法治建设的领导力量。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有主心骨,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独特价值和深厚优势,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那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定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而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第三,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机互动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总目标,提出全面深化改革336项具体改革举措;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总目标,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190项改革举措。这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两个决定有其紧密的内在逻辑,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机互动,形成前后相续的姊妹篇,共同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持和发展。相对于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是手段和途径,具有相同的目标指向,即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现在,全面深化改革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在推进,各种问题交织叠加,各种风险不断显现。只有妥善处理好改革变动性和法律稳定性的关系,才能确保立法进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致力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的活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法治程序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制度优势,致力于构架社会变动下的良好秩序。实现改革与法治的有机互动,才能确保中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重要举措,许多都是涉及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需要我们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涉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研究。我先开个头,抛砖引玉,相信今天的论坛能交流碰撞出深刻的思想火花。

  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依托中央党校和全国党校系统思想理论和智力资源优势,在奖励、资助、组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研究、宣传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基金会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研究事业的助推器作用和联系团结党校系统以及全国理论工作者的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研究和传播,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继续作出应有贡献。我们还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的工作,使基金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创新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系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



作者:  编辑:陈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