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网讯 一名在萧山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问,最近杭州市里出台了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方面的政策,据说我区也要出台这方面的政策,很想了解一下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购人才住房?具体是如何安排的?
施迎利说,今年四月底,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近日,我区也出台了这方面的政策,对房源数量、申购对象、申购条件、方法程序、相关政策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我们打算通过媒体,如萧山日报、萧山党建网、萧山人才网等向社会广而告之。在这里提前作个介绍。
一是关于申购对象。申购杭州市萧山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者,应当是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包括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二是共性基本条件。申购者首先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①在萧山工作满3年(含3年)或在我区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含5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②持有萧山区常住居民户口;③现属无房或家庭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00平方米;④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应在我区,税收在萧山属地征收且每年递增上缴财政。
三是具体申购条件。分别针对“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三类申购对象的不同情况,提出了具体的申购条件。如:这位提问的网友属于“专业技术人才”,那么除符合上面讲的共性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入选市级“新世纪131人才工程”或省级“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②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③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或夫妻双方均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④近五年中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前3位完成人)获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科技奖项(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成果奖、技术进步奖等)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⑤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杰出人才”、“劳动模范”等相关荣誉称号或近五年中被评为萧山区“十佳优秀科技人才”。⑥经政府人事部门界定为领军型海外留学人员的。
另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今年我区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工作,在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上主要分四个阶段:一是从7月10号到20号进行材料申报。二是8月中旬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三是8月下旬进行审核公示。四是9月份做选房购房的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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