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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场所建设有规定
2009年6月25日 11:30    www.xsnet.cn    萧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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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山网6月25日讯:今天上午,萧山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沃岳兴做客萧山网,与广大网友在线恳谈“践行科学发展、壮大统一战线”。

  网友“紫竹”说,家里有大伯大妈想建个庙,不知道可不可以。

  “根据《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13条有明确规定,除了宗教团体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建宗教场所。”沃岳兴郑重地回答说。

  沃岳兴说,如果要建一个基督教活动场所,首先要向区基督教协会提出,然后区基督教协会报区民宗局进行审核,审核以后确实具备条件的,再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的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上报审批,同意以后作为一种前置条件,但还不能直接造,因为宗教场所是要按照基本建设的程序,首先要立项,要获取土地指标,还要有建设许可、消防、质量安全等等方面的要求。只有全部审批手续完成以后,建场所才是合法的。

来源: 萧山网  作者: 记者谢筱园  编辑:郑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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